2008-04-20

那是同情,不是愛情


為了不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,所以我引用連結的方式。

因為現在大多數的部落格文章,轉貼別人的文章時,幾乎是沒有連結原作者的網頁,這可能已經侵犯到他人的創作文章了,如果原作者發現自己的文章被盜用,而且沒有連結出處來源,可能也不會很高興吧!?

好的文章多多分享給更多人,是很不錯的做法,但是一定要非常尊重原作者的同意才行,這樣才不會造成法律責任。

轉貼別人的文章時,一定要連結原文來源和註明出處,如果再註明原作者可能會更好,但是最好的建議,則是不轉貼原文章,直接做連結的方式。

沒有留言: